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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北市大力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

来源:中国建设工程协会

一是大幅提高货币化安置奖励标准。按照产权调换面积市场评估价格的20%给予奖励,普通房屋另享受15%的公摊面积补助。给予减免契税、免征印花税、免收房屋登记费和抵押登记费等税费,以及一次性享受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。

二是扩大货币化安置房源供应范围。棚改居民持购房券到房产超市自主选购安置房、公租房、商品住房和存量房。为盘活资金,消化存量,将6个安置房项目和10个公租房项目纳入签约安置房源;吸纳4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49个项目约14777套房纳入签约安置房源,并适时进行更新。按计划今年有6000套、明年有10000套要实行货币化安置估算,将消化160万平方米库存,对稳定住房消费,推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
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。加强政策解读,提高棚改居民知晓率;编制《淮北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宣传读本》,发给各县区;制作淮北市加快推进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音像宣传片以及画册,全面记录该市棚户区改造过程与做法,包括创新工作机制、棚改优惠政策、棚改融资以及货币化安置情况等内容。

四是制定简便可操作性强的流程。为将货币化安置政策落到实处,针对棚改居民使用购房券购买各类安置房源,制定简便但可操作性强的流程。淮北市房管局(征收办)会同市建投集团以及各县区住建(征收)部门,并邀请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、印制购房券。

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。明确货币化安置实施主体为棚改项目征收实施单位,负责货币化安置具体工作,并在规定额度内结算购房资金。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,计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,与新建方式享受同等的财政资金补助、用地指标支持,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所需的货币补偿款,可按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国开行专项贷款,被征收人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住房的,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。

截至目前,该市棚户区已改造8616户,其中货币化安置5005户,货币化安置率56.1%。